第04版:综合 2024年08月12日

声明

  ◎北屯181团仝娜持有的新H2123D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VAV2AVB8JE263882;发动机号:Q180200815M;车辆型号:BJ5032CCY-B5)机动车辆、机动车前后牌照及机动车行驶证丢失,声明作废。

  ◎福海县鹏达工程机械租赁部(法定代表人:陈江湖)公章(章号:6543230011057)丢失,声明作废。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主办单位:中共阿勒泰地区委员会主办| 声明:阿勒泰地区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新闻热线:0906-2315631| 投稿邮箱:aletaibao@126.com|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65-0018| 邮发代号:5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