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包括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持续优化金融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5条举措。
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方面,继续阶段性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降至0.5%、个人费率降至0.5%,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后续,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将密切跟踪降成本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深入开展企业成本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吸纳企业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不断完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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