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冰华)“我们在监督中发现你单位财务科负责人对出差人员报销费用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现象,建议你单位对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近日,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政协工委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发现的问题向驻在单位——地区中心血站提出建议。
针对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存在认识不清、把握不准、执行不力等问题,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开展业务专项指导,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等“第一种形态”9项措施所适用的标准、流程、情形等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提高“第一种形态”运用质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责任有效落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管党治党常态。
“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和教育,今后一定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职责。”地区中心血站财务科负责人孙某在书面检查时写道。同时,该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单位相关财务制度,召开干部大会学习财务审批支付、差旅费报销等财务制度,进一步严格公务出差审批,规范报销程序,堵塞制度漏洞。
地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发现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处理,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今年以来,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督促党委(党组)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116人次。
“我们持续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治小病’‘防未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的强力‘清醒剂’,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地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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