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行署决定今年开展地区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对近年来为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在各县市、各牵头单位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0个、模范个人60名作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地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时间为准)等方式向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06—2122035
邮政编码:836500
通信地址:阿勒泰市解放路行署巷6号阿勒泰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共阿勒泰地委办公室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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