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2024年09月10日

登报说明

  

  

  现有哈巴河县公安局涉及个人往来应收账款情况说明如下,共涉及9人108440元,分别为:1.魏佰亮,金额74000元,为1998年~2000年间挂账;

  2.闫留付,金额15000元,为2001年~2007年间挂账; 

  3.洪万国,金额3000元,为2001年挂账; 

  4.叶尔波力,金额5000元,为2009年挂账; 

  5.陈红梅,金额2000元,为1999年挂账;

  6.马勇,金额1000元,为1998年挂账; 

  7.薛新江,金额1000元,为2000年挂账;

  8.王新,金额2000元,为2000年挂账;

  9.廖新平,金额5440元,为2001年挂账。

  我局通过翻阅会计凭证、相关票据,无法确定具体人员身份信息,相关平台和软件亦无法确定是否为当事人,均存在姓名不准确、重名人员较多的情况,为妥善解决此事,请以上人员阅报后与我局联系。

  联系方式:0906-6624132  

  17693124484

  哈巴河县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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