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2024年06月24日

6.13万名困难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资助金额达1094.45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杨玮璇)6月20日,记者从地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该局严格落实医疗救助各项政策,分类建立困难群众参保台账,通过动态监测、及时标识、定期督促参保,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解除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多亏了资助参保的好政策,让我能够及时接受治疗。”富蕴县喀拉通克镇塔斯巴斯陶村困难群众马某在享受到医保政策报销后激动地说。

  据了解,按照政策规定,由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及稳定脱贫人口等重点救助对象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其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分类资助参保。其中,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定额资助350元,个人缴费50元;稳定脱贫人口定额资助100元,个人缴费300元。

  “截至目前,全地区共资助6.13万名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达1094.45万元,人均资助178.53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均稳定在99%以上。”地区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魏彩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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