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2023年09月15日

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的国防观念,提高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行署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2时在全地区统一组织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鸣放防空警报时间

  2023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

  二、防空警报鸣放种类及鸣放周期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三、注意事项

  此次鸣放防空警报,是依法组织演练,无任何空情,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区单位做好宣传,确保鸣放过程不影响各族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避免引起市民恐慌,确保社会稳定。

  四、鸣放范围

  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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