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新党统明电〔2023〕22号)要求,参照评选范围和人选条件,经研究提名4名同志为第五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阿勒泰市解放路行署巷6号
邮编:836500
电话:0906-2126760(传真)
中共阿勒泰地委统战部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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