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玮璇)抓好夏粮收购是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区内结余、供给国家”粮食方针的有力抓手,是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现实需要。
6月25日,记者从地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了解到,今年,地区小麦种植面积为38.93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种植任务的111.23%。目前,各县(市)小麦长势喜人。
为确保小麦丰产丰收,各县(市)下派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全力保障粮食提质增产,预计产量较去年增加20%左右。目前,已有24家粮食收购企业在地区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敞开收购、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据了解,连日来,地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地区相关部门及各县(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召开2023年度夏粮收购前期工作情况调度会议,要求各县(市)在夏粮收购期间保证3人以上落实夏粮收购工作,指导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收购行为,确保有人管粮。
在夏粮收购期间,各县(市)发展改革委将在各收购现场设立样品台,将收购品种、收购价格、结算方式公布上墙,各收购点采取“早开门、晚打烊”的方式服务售粮农户;粮食收购企业对收购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所有收购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有人收粮。为做好夏粮收购期间粮食质量监测工作,按照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要求,地区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将对各县(市)新收获的粮食进行扦样监测、质量监测、品质测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我们将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担当作为,确保夏粮收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地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管理科科长翟海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