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游客服务能力提升 工程占用新疆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用地情况的公示

阿勒泰日报 2025年01月06日

  

  

  

  

  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游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能进一步完善喀纳斯景区基础设施,促进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项目由布尔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游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布发改【2024】236号)文件批准,由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穿越新疆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长度约401m,涉及新疆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土地总面积1.0520公顷,地类全部为天然牧草地,用途为长期使用。

  依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向我局发表意见、逾议或反映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0日

  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电话(传真):17726815603  

  电子邮件:492655377@qq.com

  通信地址:新疆布尔津县布尔津镇津东路3号

  邮编:836600

  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