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游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能进一步完善喀纳斯景区基础设施,促进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项目由布尔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游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布发改【2024】236号)文件批准,由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穿越新疆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长度约401m,涉及新疆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土地总面积1.0520公顷,地类全部为天然牧草地,用途为长期使用。
依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向我局发表意见、逾议或反映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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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