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旅游木栈道停车场 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占用新疆哈纳斯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用地情况的公示

阿勒泰日报 2025年01月06日

  

  

  

  

  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旅游木栈道停车场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设,能进一步完善喀纳斯景区基础设施,促进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项目由布尔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旅游木栈道停车场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布发改【2024】237号)文件批准,由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穿越新疆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长度约57.43m,涉及新疆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土地总面积0.0575公顷,地类全部为乔木林地,用途为长期使用。

  依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向我局发表意见、逾议或反映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0日

  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电话(传真):17726815603

  电子邮件:492655377@qq.com

  通信地址:新疆布尔津县布尔津镇津东路3号        

  邮编:836600        

  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