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2025年08月07日

  (上接第一版)

  立制破障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今年5月2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多方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壮大,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民营企业座谈会提出“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等改革举措;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走深走实,截至6月底地方重点任务平均完成率超过90%……今年,一系列改革举措不断释放发展活力。

  此次会议进一步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张林山认为,当前要以深化改革引导市场预期,扎扎实实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企业负担、执法监督等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核心功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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