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阿勒泰日报 2025年02月26日

  

  

  

  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勒泰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研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10:30~12:00

  二、会议地点

  地点:阿勒泰农商银行九楼会议室

  地址:阿勒泰市五指泉街6号

  三、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四、会议议题

  (一)关于组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关于确认成立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议案

  (三)关于《组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授权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工作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开业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

  (八)关于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股金处置意见的议案

  (九)关于授权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议案

  (十)关于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组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参会人员

  (一)阿勒泰农商银行股东。

  (二)阿勒泰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及阿勒泰农商银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特别提示: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事项、权限,委托书签发日期及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签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六、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于2025年3月14日10:00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自然人股东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法人股东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公章)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七、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阿勒泰市五指泉街6号阿勒泰农商银行 

  联系人:徐红梅

  联系电话(传真):18290911717、0906-2138035

  八、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备置于阿勒泰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供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会议登记时间自2025年2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止。登记地点在本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登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法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应持法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未办理会议登记(即未取得本次《会议登记回执》)的,视同放弃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

  (三)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四)本行不向参会股东发放礼品及补贴,以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阿勒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