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大工委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

阿勒泰日报 2024年07月02日

  

  

  本报讯(记者 代维利 实习记者 包洪宇)6月30日,地区人大工委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地区人大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地区人大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沙比提·哈再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地区行署关于2023年地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23年地区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地区2023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地区国有企业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2023年度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地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地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地区行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地区人大工委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地区行署相关领导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地委工作要求,创造性开展人大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中。要高质量做好监督工作,确保监督选题精准、监督方式灵活、推动解决问题有效,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要高质量做好代表工作,丰富拓展联系代表的内容和方式,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效,常态化开展大宣讲,持续开展“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要高质量加强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把握政策、推进工作、联系群众的能力,着力抓好工委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专业化培训,以树新风转作风的实际行动,推动形成重实干、敢担当、善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分组讨论了各项报告。

  地区人大工委相关领导和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法检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政协工委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地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伊犁州人大代表列席会议。